
15亿美元的和解案到底说明了什么是证据
15亿美元的和解并不是因为某一方更有理才达成的。它之所以达成,是因为哪些作品、谁的文件、何时被访问过这些事实,能够在大规模范围内得到证明。这一区别适用于任何曾经需要证明某件作品最先属于自己的人。
瑞士没有正式的著作权登记制度。根据 URG SR 231.1,作品完成时著作权即自动产生。但自动产生的权利,强度取决于你能否证明创作日期。本文说明如何制作法庭可采信的证据。
2025年2月,伯尔尼作曲家马克·胡尔特将一部受托创作的电影配乐交付给了一家制作公司。三个月后,导演未签订新的许可协议、也未注明来源,便将其中六个主题用于第二部作品。马克拥有音频文件、原始委托的电子邮件链,以及长达18个月版本历史记录的项目文件夹。制作公司的律师辩称这些主题过于通用,不构成原创。马克没有经过认证的创作日期。
瑞士实行世界上最有利于创作者的版权制度之一:根据URG SR 231.1,版权在作品创作之时自动产生,无需注册机构、无需申请费用、也无需提交任何证书。但这种自动保护隐藏着一个关键弱点:它的效力仅取决于创作者能否证明其作品的创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