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 eIDAS,合格电子印章(第 35 条)用于认证法人实体——公司、机构、自动化系统——而合格电子签名(第 26/27 条)用于认证个人。对于知识产权所有权和批量文件工作流程,印章为组织作者身份提供更有力的证明。本指南阐释法律依据、使用场景,以及如何通过 Swiss Trust Layer 以 CHF 5/document 起获得其中任一项。
2024年11月,日内瓦一家创意机构向一家金融科技初创公司交付了一套60页的品牌视觉识别系统。交付物包括标志文件、完整的UI组件库和动态设计指南。合同经口头协商达成,书面版本已发送但从未经双方会签。交付六周后,该初创公司新聘请的设计总监开始将这批作品以内部开发为名对外展示。该机构没有对任何文件加盖时间戳。初创公司法律团队只有一个问题:证明你们先做出来的。该机构无法证明。由此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导致该机构支付了34万瑞郎的律师费和三个月的管理时间,而原本该项目只收取了4.5万瑞郎。
创作与证明之间的这道鸿沟,正是eIDAS合格电子印章所要填补的。弄清楚贵企业需要的是印章还是签名,决定了您的知识产权记录能否在法庭上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