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托财务事务所签署的大部分文件并不需要合格签名。界线究竟划在哪里。
瑞士法律以形式自由为出发点:依《债法》Art. 11,除非法律规定了某种形式,合同不拘形式即为有效。对受托财务事务所而言,这意味着大多数委托书、授权文件和报告根本不需要合格签名。以下说明界线实际划在何处,以及为什么事务所仍会为无须签名的文件加盖封存。
在 eIDAS 和 ZertES 之下,电子签名与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并不相同。本文说明保护知识产权该用哪一种,签署合同又该用哪一种。
2025年2月,一家位于苏黎世的支付初创公司的首席技术官使用DocuSign与一位专业承包商签署了保密协议,随后分享了公司的核心身份验证算法。项目按时交付。九个月后,该承包商注册了一款几乎相同的产品。公司律师提出了两个问题:这份保密协议是以合格电子签名还是仅以高级签名执行的?算法在披露前是否用合格时间戳进行了封存?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这些工具之间的区别由eIDAS法规EU 910/2014和瑞士ZertES SR 943.03规定。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具有不同目的、不同法律效力和不同技术要求的不同法律工具。选择错误的工具可能导致文件在法律上不充分,或比实际需要更为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