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托财务事务所签署的大部分文件并不需要合格签名。界线究竟划在哪里。
瑞士法律以形式自由为出发点:依《债法》Art. 11,除非法律规定了某种形式,合同不拘形式即为有效。对受托财务事务所而言,这意味着大多数委托书、授权文件和报告根本不需要合格签名。以下说明界线实际划在何处,以及为什么事务所仍会为无须签名的文件加盖封存。
什么是 ZertES,合格电子签名意味着什么,以及这一区别为何决定你的文件在瑞士和欧盟的法律效力。
2025年1月,苏黎世一家信托公司(Treuhand)使用标准电子签名服务签署了一份价值240万瑞士法郎的商业租约。承租方通过网络门户签署,出租方当天下午完成反签。七个月后,承租方律师向州法院对该租约提出异议,主张签名在瑞士法律下不具备合格地位。该信托公司执行合伙人当时并不了解,在瑞士法律中,'数字签名'与'具有法律效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并非所有数字签名都具有同等效力。在瑞士和欧盟,电子签名分为三个不同级别。只有最高级别的合格电子签名(QES)在法庭上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了解这一区别的人,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发现自己持有的是形式上完整但法律上脆弱的签署文件。